内容摘要: 6月1日下午,全市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发放启动仪式在榴园镇贾泉村举行。仪式现场为高龄老年人代表发放了2012年上半年高龄补贴金,标准为,80至89岁每人每月30元,90至99岁每人每月60元。发放仪式的举办标志我市高龄老年人补贴金发放工作全面启动……
6月1日下午,全市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发放启动仪式在榴园镇贾泉村举行。仪式现场为高龄老年人代表发放了2012年上半年高龄补贴金,标准为,80至89岁每人每月30元,90至99岁每人每月60元。发放仪式的举办标志我市高龄老年人补贴金发放工作全面启动。
在发放仪式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她指出: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老龄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科学发展理念,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全市50余万老年人的关心与关爱,是一项惠民工程、养老工程、德政工程,更是推动“幸福新枣庄”建设的有力举措。
她强调:发放高龄补贴是一项光荣而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高龄补贴发放工作起好步、开好局、取得经验。各区(市)要以此次发放仪式为契机,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舆论氛围,真正把包括高龄补贴发放在内的《枣庄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的各项优待内容落到实处,把这项顺民意、得民心、惠民利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她要求:为全面做好高龄补贴金发放工作,各区(市)老龄办一是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工具,加大宣传力度,印制通俗易懂的材料,进村入户宣传到人,确保优待政策家喻户晓,让广大老年人及其家人充分了解《枣庄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的各项内容,了解高龄补贴发放程序,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二要落实好包括高龄补贴在内的各项优待老年人政策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资金到位;三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贯彻落实好《枣庄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纳入目标考核范围,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对不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不执行《优待规定》,特别是截留挪用高龄补贴资金、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市老龄办、市财政局等部门领导,各区(市)分管领导、老龄办主任,峄城区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老龄办主任以及榴园镇贾泉村高龄老年人代表参加了发放仪式,峄城区政府主要领导陪同参加并致辞。